朔州金圆水泥厂惊现“吃人”深坑,至人伤亡,厂方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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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9日,山西省朔州市神头镇金圆水泥厂大门口发生一起人员坠落蓄水池伤亡事故。伤者叫张存宝,一名53岁的货车司机。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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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水泥厂大门:设有进、出两个通道、一间开票房)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据张存宝同事事后陈述,张存宝网上接单后,前往朔州市朔城区金圆水泥厂运送煤炭。9月29日19:40分左右驾驶车辆行驶至朔城区神头镇金圆水泥厂门口,驻车制动后,他下车来到了水泥厂大门口开票岗亭。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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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门口岗亭处唯一一个路灯发散出来的灯光被几辆大货车基本上全部遮挡,开票房处也没有按装照明灯,票房周围一片黑暗。张存宝首次给该厂送煤炭,根本就不知道票房正前方有一个深达两米的干涸水泥池。因天黑光线暗看不清路面,加上他对地形不熟悉,又没有看到任何警示标志和隔挡物,致使行走中的张存宝一头载进水泥池中。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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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手指出就是水泥池处,从图中可以看出该处当时是漆黑一片)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张存宝在深坑中昏迷长达七分钟后,才被同行车辆司机找到,遂拨打120求救。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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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的照片:张着血盆大口、深达两米多的水泥池子)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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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黄色区域就是涉事水泥池,水泥池子紧邻路边,没有安装围栏、护板、警示标志、灯光照明设施)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120赶到后,随行司机和保安将张存宝抬出深坑并送往医院。晚上20点30分到达朔州市骨外科医院,经该院医生检查,此时处于昏迷状态的张存宝已大小便失禁、全身瘫痪。因伤势太重、医疗技术有限,朔州市骨外科医院医生建议张存宝家属尽快转院,后于9月30日凌晨5时送至北京市积水潭医院。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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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监护室内一直未脱离危险的司机张存宝)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经积水潭院检查后,该院医生说他们无法治疗,如进行手术,极大可能伤者出不了医院,加上疫情原因,所以建议再次转院。万般无奈,家属只好带着昏迷中的张存宝再次转院,于9月30日下午16时30分到达大同市国药同煤总院,直接入住重症监护室。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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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诊断:高位截瘫)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据张存宝同行司机讲,当晚事发半小时后,朔州市金圆水泥厂就赶快调集工人,快速安装好照明灯,连夜把蓄水池用铁板封严,焊接好四周防护栏杆、挂上警示标志等。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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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厂工人肆意破坏事故现场,在做紧急补救措施,试图掩盖过错)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现在,金圆水泥厂大门口蓄水池处安全设施已经完善完毕,一个醒目的铁制黄色围栏围在池子周围,围栏上悬挂着“禁止翻越,蓄水池危险,请勿靠近的字样”的安全标志警示牌。从崭新的栏杆和警示牌上一尘不染中可以明显看出均是刚刚安装上去的。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看到这些,让人不免感慨,水泥厂如果早早这样做了,一场伤亡事故不就避免了吗?仅仅因为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的不到位,就葬送了一位年轻力壮的家庭顶梁柱养家糊口的机会,使其后半生要残忍的在病床上度过几十年。这种沉重的代价,谁人能承受的了?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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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整改后的蓄水池)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大门进口处停有几辆大货车,有两位司机从黄色围栏后面的房子里出来,每个人手上拿着一张票。张存宝家属说:“这个房子是水泥厂开票处,其父亲张存宝出事那天晚上,就是从这小房子里出来回车上取证件时,因为天黑,光线暗,一脚踏空,头向下载入两米深坑坑底,致使颈椎骨折。人现在躺在病床上,脖子以下无知觉,全身只有头部还可以轻微动一下,病症就是高位截瘫,医生说病人后半生要在病床上度过”。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张存宝家属又说:“金圆水泥厂主大门设计有进、出两个通道和一个开票房。所有进出车辆到了此处后,司机都要下车在此登记,办理手续。因为该厂24小时不停生产,所以不时有车辆、人员进出。然而,司机们谁也想不到,在这样一个咽喉要道处,竟然存在一个安全隐患极大且随时能“吃人”的深池子。文章源自《中国记录》杂志网络版中国记录-https://www.massmedia.cc/tuijian/2021/10/30/archives/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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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到水池中救人的身高一米七八左右的司机,站在池子底部伸手还摸不到池子上沿)

事故发生后,张存宝家属多次到金圆水泥厂协商善后事宜,但均遭到水泥厂领导的拒绝。他们声称,这件事他们只有一小部分责任,要张存宝家属去找普马物流公司解决。从事发至伤者转入山西大同同煤总院期间,至今未见金圆水泥厂厂方人员出面,出于人道主义,哪怕是到医院看看病人,安慰一下伤者家属也算。后来,张存宝家属多次拨打该厂主抓安全的徐经理(13934195538)和孙经理(18334952156)两人的电话,都是拒接。水泥厂这种l冷漠和冷酷无情的态度,和投资近五亿元的投资方的格局显得是那样的格格不入。难道不接电话就能摆脱自己身上的责任吗?如果躲避能解决问题,那么还要法律干什么?一个没有社会公德、社会责任的企业,赚钱再多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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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意外载进水池里,造成颈椎骨折,全身瘫痪,短短一个月时间,已经花了二十多万元。我们是农民,家里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了,水滴筹都用上了。到目前为止,水泥厂方不闻不问,没人管这事。因为没钱交不了重症监护室高额费用,我父亲已经从重症监护室转移到普通病房。父亲像植物人一样躺在病床上不能动弹,每天我们全家都要出动,加上四个护工,轮流看护,精力均已达到崩溃状态。这个水泥厂虽然是个上市公司,一点人情道义都没有”。

“因为肺部感染、呼吸衰竭,父亲做了开喉手术,但是高烧一直不退。现在住院一个月了,滴水未进,肌肉已经开始萎缩,完全靠医院注射的营养针剂维持生着,生命随时都会有停止的可能,我们真的不知道该咋办了”。张存宝家人一脸无助的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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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保安不让伤者家属进厂区见领导)

张存宝女儿说:“我父亲驾驶的这辆货车是分期付款买的,辛辛苦苦下来每个月还有个结余,车辆收入是我们全家的经济来源,现在父亲被载成这个样子,以后不但无法挣钱,而且还要花去巨额治疗费和人力物力,这是一个深不可测的无底洞。此事的发生,对于我家来说就是天塌了,一个家庭彻底倒下了。水泥厂修建水池本无错,错不该水池建好后,为什么不及时安装安全防护设施?水泥厂领导们不是在草菅人命吗?这次是我父亲载进去了,如果是水泥厂的员工栽进去了,水泥厂难道也是这样不管不问吗?

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大事,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伤亡事故,这是国家各个层面每时每刻都在做的事情。一个家庭如果发生了伤亡事故,就会牵涉到家庭成员、亲戚朋友甚至下一代的幸福,并同时给社会增加了负担。抓好安全生产,政府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为此国家制定了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为何在金圆水泥厂就是一张废纸、一纸空文呢?该不会是浙江金圆控股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财大气粗、背景深厚,谁都拿它没办法?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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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检索,赫然发现金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多年来,在全国各地的子公司不间断的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据悉,朔州金圆水泥厂曾经发生过一名员工重度烧伤事件,致使该名员工终生活在生不如死的环境里。现在,悲剧再次上演,除了水泥厂管理不善外,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又在干啥?张存宝家属找到朔州市朔城区应急管理局要个说法,该局领导却说:“你们先找到证据,确认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才归我们管。”

为这位领导点赞,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93号令》规定,有关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并作事故调查。作为朔城区应急管理局,当事人已经举报,他们不但不到现场,还美其名曰叫当事人提供证据和事故认定,然后才决定下一步工作。我们不知道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啥?截至到发稿之日,也没有一个人到过事发现场,更别说对该厂进行事故调查,行使措施。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某些领导眼里啥都不是。令而不行,何以为政?

朔州金圆水泥厂惊现“吃人”深坑,至人伤亡,厂方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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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一次次触目惊心、血淋淋的悲惨画面在呈现,一次次的安全生产事故,在浙江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上演、在重演,多少个家庭被毁一旦。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补充性规定,本次事故中,司机张存宝按照目前受伤情况,身体受伤害程度已经达到或高于重伤标准,且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因此可以判定,张存宝伤亡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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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目前,张存宝家属需要知道的是:

  1. 事故发生后,金圆水泥厂是否上报?是否存在瞒报?
  2. 事故发生后,朔州区应急管理局收到他们反映情况后,该局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事项进行事故调查等工作?
  3. 事故发生后,朔州区应急管理局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条例之规定对金圆水泥厂采取相应措施?
  4. 关于该厂另一工人烧伤事故,金圆水泥厂就该起事故是否上报?是否一样存在瞒报?
  5. 金圆水泥厂如果发生事故瞒报,相关部门又该如何处罚?

据国家应急管理部调查评估和统计司回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法定时限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谎报、瞒报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罚。否则,就向有关部门反映。并且当地有关部门还要紧紧围绕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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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事故责任追究是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须,对于事故责任人只有严肃追究其责任,才能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促使人们增强责任心,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避免事故发生;才能体现公平正义,使受害家属获得心理安慰,才能告慰伤者,才能使更多的人受到警示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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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达两米多蓄水池紧挨人行通道,未加装盖板、未围设护栏、未悬挂警示标志、未安装照明设施,行人一旦掉下去发生了伤亡事故,水泥厂有没有责任?

据北京市一律师楼知名律师介绍:“对他人具有危险性、深达两米的蓄水池,使用权人或管理人应当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警告提示牌等标志,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他人掉入产生人身损害的,蓄水池使用权人或管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事人坠落水泥厂蓄水池事实经过清楚后,当事人家属可与水泥厂协商解决处理,若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朔州金圆水泥厂惊现“吃人”深坑,至人伤亡,厂方不管不问。

(这是经山西省环保局批复的金圆水泥厂里流出的未经处理的污水)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东神头村北处,一条长约一公里左右的水泥路直通朔州金圆水泥厂。驱车前行中,从水泥厂流出来的污水一路横流,全部进了附近农田。按照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水泥厂污水要做到零排放。

《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百度检索发现,朔州金圆水泥有限公司是朔州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位于朔州朔城区神头镇东神头村北,是朔州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2008年8月经山西省发改委核准,山西省环保局批复后正式落户朔州市朔城区神头镇,注册资本1.5亿元,占地面积287亩,项目总投资5.5亿元。

金圆水泥是浙江金圆控股集团下属以水泥生产为核心的上市公司,金圆控股集团公司现有总资产近50 多亿元,注册资本4.3亿元,员工近3000人,拥有十个控股子公司。

但就是这样一个高喊着以社会责任为核心,力争成为同行业中最优秀的管理效益型企业,现在却因为企业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严重安全伤亡事故。该厂在对伤者不管、不问、不顾死活的情况下,却又高喊着“以社会责任为核心”的口号,不是在打自己的脸吗?一个没有社会责任的上市企业,如何能成为同行业中最优秀的管理性企业?又如何能承担起社会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六条: 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伤者家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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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由 发表于 2021-10-30 17: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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